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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产化学与工业 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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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产化学与工业》是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和中国林学会林产化学化工分会共同主办的学术类刊物。报道范围是可再生的木质和非木质林产品和生物质资源的化学加工与利用,包括生物质能源、生物质化学品和生物质材料等,主要包括生物质资源的热转化、热化学转化和活性炭,木材化学和制浆造纸,生物质原料水解,松脂及松香、松节油,植物多酚,林产香料、油脂、药物和生物活性物质,木工胶黏剂,树木寄生产物以及其他森林天然产物等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为了保证刊物的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标准和本刊的实际,特制定本简约。

1 文稿具体要求

1.1 基本要求  论文应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和可读性,要求内容充实,数据可靠,论点明确,文字精练。研究论文、综述文章一般不超过7 000字(包括中、英文摘要,图、表,参考文献)。

1.2 书写顺序  题目(题目应简洁、明确地反映研究成果的实质及特点,字数不超过20字),作者姓名、单位(署名顺序按对文章贡献大小排列。如作者不是同一单位,可分别在姓名右上角标注1、2等,并在作者单位前分别标上相应的序号,全部接排,单位之间用分号“;”隔开),中文摘要,关键词(关键词3~5个),中图分类号,英文摘要,正文,致谢,参考文献。


2 投稿约定

2.1 来稿请登录本刊主页(http://www.cifp.ac.cn)进行在线投稿,稿件书写格式按上述要求,请注明作者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稿件一经受理即交纳审稿费。稿件处理结果请登录本刊主页查询。

2.2 对于拟发表的稿件,作者应根据审稿人和编辑部的意见对稿件进行修改,在指定时间内修回,同时提供电子文档,交纳版面费及照片等。修改后的稿件统一由主编终审后再进行排版印刷(稿件一经发排,不得擅自修改或变更作者署名,且一般不得对文稿进行增删)。来稿一经发表,即酌付稿酬,并赠送当期期刊2册、单行本5份。本刊以刊登中文稿件为主,同时接受英文稿件(附中文摘要)。

2.3 凡属实验研究报告的稿件,需提供作者所在单位推荐信,内容包括: 文章题名、作者姓名及其排序,无泄密情况,无一稿多投;若为基金项目请给出项目名称及编号(加注在论文的首页下)。

2.4 来稿文责自负,请勿一稿多投。编辑部对来稿有权作技术性和文字修饰,但实质性内容的修改须征得作者同意。

2.5 凡本刊发表的文章将有可能进入国内外相关数据库并在互联网上运行,其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给付。如作者不同意将文章编入相关数据库,请在来稿时声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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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编辑部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210042  地址:南京市锁金五村16号 林化所内 《林产化学与工业》编辑部;  电话:(025)85482493,85482490;传真:(025)85482493;E-mail:cifp@vip.163.com;http: // www.cifp.ac.cn。